2017湖南臨武縣選調(選聘)13人公告
2017湖南臨武縣選調(選聘)13人公告發(fā)布。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F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8日9:00至2017年6月10日17:00。報名地點:臨武縣人社局一院5樓(原縣勞動局),聯系電話:0735- 6322849。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7日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有關要求發(fā)布如下:
臨武縣2017年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縣決定面向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13名工作人員,F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計劃
計劃選調(選聘)工作人員13名,其中行政2名(縣委辦和縣政府辦各1名);參照公務員管理編制2名(縣政務公開辦公室1名、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站1名);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9名(縣縣長公開電話辦公室1名、縣政府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2名、縣機構編制信息中心1名、縣投資促進事務局2名、縣婦女兒童事業(yè)發(fā)展中心1名、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1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1名)。具體招考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一)。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法律業(yè)務水平,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勤政廉潔,作風務實,具備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1);
3.適應職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2016年6月7日前參加工作,在編在崗且編制性質相同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不含科級);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選調(選聘)程序和辦法
選調(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時間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F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8日9:00至2017年6月10日17:00。報名地點:臨武縣人社局一院5樓(原縣勞動局),聯系電話:0735- 6322849。
2.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選聘)工作全過程。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選聘)計劃數。
(3)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6月16日17:00前在臨武縣人社局一院5樓(原縣勞動局)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人只能報一個職位。
1.資格審查內容。報名時,報考人員需填寫完整的《郴州市臨武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或《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免冠正面藍底一寸彩照3張。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開考比例。每個選調(選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選聘)計劃數,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在2017年6月12日12:00前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內容為命題作文和材料調研報告,總分100分,各占50%。
3.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7日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四)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以命題作文得分從高到低排名)。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五)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分職位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合成綜合成績并排名;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實際選調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由縣人社局及用人單位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選聘)人員,其名單由縣人社局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站查看各選調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選調單位不電話通知。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選調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一律不予遞補。
5.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xù)。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進行,嚴肅考試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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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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