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郴州市湘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聘教師13名公告
2017湖南郴州市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教師13名公告發(fā)布。報名時間,F(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8日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地點。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宣處(郴州市南嶺大道180號)。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有關要求發(fā)布如下:
2017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jīng)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以下簡稱湘南幼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3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學校自主招聘專任教師1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wǎng)(http://www.rsks.czs.gov.cn)、湘南幼專網(wǎng)站(http://www.xnyesz.com)。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6月8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高等國民教育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高等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在設置專業(yè)時,以國家教育部最新發(f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作為基本依據(jù)。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jīng)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時間,F(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8日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湘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組宣處(郴州市南嶺大道180號)。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藍底正面照片4張,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信網(wǎng)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5.繳費。招聘考試考務費每人90元。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6日—7日到湘南幼專組宣處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xiàn)場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湘南幼專組織宣傳人事處(0735-2357326/2616158)。
(3)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急需緊缺崗位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經(jīng)郴州市人社局核準后,開考比例可降低至1:2。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內(nèi)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與學科專業(yè)知識,一套試卷,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15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7月中、下旬在指定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前對面試入圍人員的資格進行復核,因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時,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對象,但不實行跨崗位調(diào)劑。面試對象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試教+技能展示(技能型學科)。
3.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4.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如有體檢不合格,在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饔蓪W校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jīng)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等指定官方網(wǎng)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nèi)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jù),否則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學校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體檢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聘用人員確認文件下發(fā)后放棄的人員,2年內(nèi)(即2017、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政策、考務咨詢:0735-2357326、15873530161(組宣處李老師);0735-2616158、13975548470(組宣處李老師)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2295500、2357373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等有關咨詢由學校組織宣傳人事處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1-3.zip
1.《2017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學校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
2.《2017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誠信考試承諾書
湘南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2017年5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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