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師范大學選調教師(含中學教師)6人公告
2017年湖南師范大學選調教師(含中學教師)6人公告發(fā)布。報名時間:2017年6月23日至7月7日;1、高校教師崗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報名表》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遞交至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黨委辦公室,原件須同時攜帶用于資格審查。2、中學教師崗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報名表》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hnsdfxb@163.com郵箱。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具體內容公布如下:
湖南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選調教師(含中學教師)方案
湖南師范大學創(chuàng)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是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大學,也是一所學科門類比較齊全、教師教育特色鮮明的高等學府。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教師,現(xiàn)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湖南師范大學具體負責實施。學校監(jiān)察處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考核錄用。
三、選調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精神強。
(三)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四)具有事業(yè)編制且在崗,能提交合法取得教師身份的檔案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辦理調動手續(xù)時在原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
3、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職位與計劃及要求
高校教師一名、中學教師五名。(要求詳見附件1)
五、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3日至7月7日;
報名方式:
1、高校教師崗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報名表》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遞交至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黨委辦公室,原件須同時攜帶用于資格審查。
2、中學教師崗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報名表》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hnsdfxb@163.com郵箱。
(二)資格審查
1、高校教師崗位: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選調職位要求,現(xiàn)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公布。
2、中學教師崗位:
初審: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選調職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公布。
復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崗位要求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附屬學校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開考比例為1:3。
1、高校教師崗位采取學術評議和教學及素質考核結合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學術評議、教學及素質考核各占綜合成績的50%。
學術評議:主要對考核對象提供的科研成果(兩件代表作)進行學術評議。
教學及素質考核: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考察。
2、中學教師崗位采取面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主要測評考核對象的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綜合分析能力等。
試教: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考察。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含75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己私Y果在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體檢、考察人選與擬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1:1。體檢由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由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實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調動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在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以及擬調人選現(xiàn)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并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731— 88838500 (高校教師崗位)
0731—88871709 (中學教師崗位)
監(jiān)督電話:0731—88872406 88872231
點擊下載>>>
附件2:選調職位及計劃
湖南師范大學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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